好家伙!新婚姻法一出台,家長們都慌了神。



我告訴你們這新規定啊。

首先,婚後一起還房貸車貸,離婚時房子車子可不是一人一半,得按實際出錢比例分。

然後呢,婚前父母出錢買房,寫自家孩子名,離婚時另一方可分不到。

還有啊,婚後買的貴重物品,像名牌手錶、珠寶啥的,出錢方有購買證據,離婚後還能拿回來。

另外,男方給女方的彩禮,要是女方用來裝修新房或者買車了,而且離婚前兩人一起生活過,退不退彩禮、退多少,得看具體情況,不全退。

我就好奇了,你們覺得這新婚姻法規定,能更好保護夫妻財產不?快來評論區唠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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